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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税收政策概述——企业所得税

发布:2022-08-03 09:28,更新:2022-08-03 09:28

一、新加坡的税务原则

新加坡按照属地原则征税,即公司和个人在新加坡产生或来源于新加坡的收入,或在新加坡收到或视为在新加坡收到的收入,都属于新加坡的应税收入,需要在新加坡纳税。相应地,如果收入来源于新加坡境外,并且不是在新加坡收到或视为收到,则无需在新加坡纳税。


二、新加坡主要税赋和税率

新加坡现行主要税种有: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消费税、财产税、印花税等。此外新加坡还有关税、博彩税以及对引进外国劳工的新加坡公司征收的劳工税等等。


三、企业所得税

新加坡不对资本利得征税。在新加坡产生的收入或来源于新加坡的收入(“新加坡来源”),或在新加坡收到来源于新加坡境外的收入(“境外来源”)均须在新加坡纳税,除非另有豁免。

2005-2010年,新加坡企业所得税税率逐渐下降:2005-2007年税率为 20%;2008-2009年税率为 18%;2010 年以后,税率维持在17%。


(一)居民企业

1.根据新加坡所得税法的规定,若一家企业的管理和实际控制机构在新加坡境内,则认定其为新加坡的居民企业,而与该企业的注册地无关。管理和实际控制机构是指对企业的政策及战略做出决定的机构。


通常情况下,企业做出战略决策的董事会决议的召开地点是决定管理和实际控制机构所在地的关键性因素,进而决定了企业是否为新加坡的居民企业。根据新加坡税法规定,若境外企业有来源于新加坡的应税所得且该所得未经支付企业代扣税款,则要求该境外企业向新加坡税务局进行纳税申报。向在新加坡境内无固定营业场所的非居民支付款项的企业须履行代扣代缴税款的义务——在支付款项次月的15日之前向新加坡税务局提交预提所得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


2.征收范围

企业获得的一切新加坡境内来源的所得,以及在新加坡境内获得的境外来源的所得,均需缴纳企业所得税。然而,不在新加坡境内经营的非居民企业一般不需就其在新加坡境内获得的境外来源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新加坡的居民企业在境外取得股息、分支机构利润及服务收入(特定境外所得),汇回新加坡境内的,符合相关规定的境外所得免于征税;不满足相关条件的,特定境外所得汇回可依据特定方案或在特定情形下获得免税待遇,但必须经过批准。根据新加坡法规,企业获得的以下收入需在新加坡纳税:


(1)来源于新加坡或在新加坡计提的收入;

(2)在新加坡境内收到的境外收入。“在新加坡境内收到的境外收入”范畴

A:通过境外汇入、转交或携带进入新加坡境内;

B:用于偿还在新加坡进行贸易或商业活动所产生的债务;

C:在海外购置有形动产(如设备、原材料等),并将该有形动产进口至新加坡境内。


以上举例只适用于居住在新加坡的个人或位于新加坡的企业在新加坡境内收到的境外收入。因此,非居民个人和不在新加坡境内经营的非居民企业,在新加坡境内所取得的境外收入无需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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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税率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标准为17%;其中正常应税所得中,自2020纳税年度起,正常应税所得中前10,000新元可享受75%的企业所得税减免,之后的应税所得190,000新元可享受50%的企业所得税减免,剩余部分必须就其全额按17%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新加坡企业所得税税目及相应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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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税收优惠简述

针对新企业的免税计划:在一定条件下,新建立的新加坡(税收)居民企业或有限担保公司的应税收入中,前100,000新元的部分可获得全额免税,100,001-300,000新元的部分可获得50%的税收减免。该项免税政策只在符合规定的企业成立的首三年内有效。然而,该项计划不适用于处于开办阶段的房地产开发或投资控股企业。自2020纳税年度起,新建立的新加坡(税收)居民企业的应税收入中,前100,000新元的部分可获得75%免税,100,001-200,000新元的部分可获得50%的税收减免,该计划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5.应纳税所得额

A:收入范围

根据新加坡所得税法,应税所得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①源自商业贸易或活动的所得;

②源自投资的收益,如股息、利息和租金;

③特许权使用费、保险费和源自财产的其他所得; 

④其他实质性所得。

B:不征税和免税收入

新加坡不对资本利得征税。然而,在特定情形下,新加坡税务局可能将涉及获得或处置房地产、股票或股份的交易认定为贸易活动,从而对相应交易的收益课税。某项收益是否应被课税要考虑每笔交易

的具体情形和有关事实。

C:税前扣除

可扣除的费用必须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①费用的产生全部且仅为产生该所得而发生;

②必须为收益性开支;

③不能为新加坡税法中明令排除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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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应纳税额

一般而言,应税所得由基于普遍接受的会计原则生成的财务报表中报告的账面利润按新加坡税法调整得到。应纳税额由应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可得。


若某企业财务账目的记录使用新元以外的在新加坡财务报告准则许可范围内的记账本位币,则其应按法律规定的方式向新加坡税务局提交以该货币结算的税额。


(二)非居民企业


1.概述

(1)新加坡税收管辖权类型

企业在新加坡发生或来源于新加坡的收入,即使是发生于或来源于新加坡之外的收入,只要是属于在新加坡收取的或视为在新加坡收取的,都需要在新加坡纳税。另外,在新加坡收到的境外赚取的收入也须缴纳所得税,但是对于股息、分公司利润、服务收入等项目,企业可享受税务豁免,无需缴纳所得税。


(2)新加坡非税收居民判定标准

根据新加坡所得税法的规定,若一家企业的管理和实际控制机构不在新加坡境内,则认定其为新加坡的非居民企业,即使该企业的注册地在新加坡境内。


2.所得来源地的判定标准

如果非居民企业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一部分是在新加坡进行的,其所获得的利润中与其在新加坡以外的地方从事这种经营活动没有直接联系的部分,将被视为来自于新加坡的所得。


3.税率

非居民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与居民企业一致。 


4.征收范围

在新加坡设有常设机构的非居民企业获得的一切新加坡境内来源的所得,及在新加坡境内获得的境外来源的所得,均需缴纳企业所得税;不在新加坡境内经营的非居民企业一般不需就其在新加坡境内获得的境外来源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5.应纳税所得额

非居民企业适用的应纳税所得额与居民企业一致,详见表1。


 6.应纳税额

一般而言,应税所得由基于普遍接受的会计原则生成的财务报表报告的账面利润按新加坡税法调整得到。应纳税额由应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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